《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长时间在外地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离婚。
此外,就算当事人自己在外地,但是可以异地委托律师,让律师帮忙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开庭时需要当事人自己到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异地办理离婚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一、异地协议离婚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异地诉讼离婚,与普通诉讼离婚并无不同,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确定起诉法院。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证据清单,如被告有过错的证据,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共有财产证明,共同债权债务证明等。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对方离开户籍地满一年,开具居住证明后可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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