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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21 浏览:0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继承遗嘱是很多人都要经历的,而立遗嘱的人同样也要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才能进行,那么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遗嘱怎么样才有效?

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订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4、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关于此继承人的部分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遗产作出处分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如果行为人要订立遗嘱的话,是需要满足遗嘱订立的主体资格的,并且遗嘱的内容是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那么,遗嘱生效时间是怎样的呢?

  在立遗嘱人未去世之前,遗嘱继承人不能开始继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想要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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