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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12-29 浏览:0
导读:房产继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一个事情,而对于房产继承同样很容易出现纠纷,导致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并且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必须行使,否则就将失去法律的保护。但在出现法定事由时,2年诉讼时效可能被中止、中断或延长。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由于一定事实的发生,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在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如在之前发生的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所谓诉讼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发生了某种特定事由,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限全归于无效,该法定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认为,在2017年10月1日以后的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继承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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