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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亚珍与杨国利离婚案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1-28 浏览:0
导读:(2004)阿民初字第3175号吕亚珍,女,1971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所河北省迁安市。 杨国利,男,1970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现在押哈尔滨松滨监狱。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亚珍与被告杨国利一案中,原告于200

(2004)阿民初字第3175号

吕亚珍,女,1971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所河北省迁安市。
杨国利,男,1970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现在押哈尔滨松滨监狱。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亚珍与被告杨国利一案中,原告于2004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吕亚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王中伟


二OO四年九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王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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