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最新法律讲堂
最新咨询推荐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2024年投资退出方式的合法性如何界定...
2024年涉及破坏监管秩序犯罪主体需具...
2024年违约时,利息支付有何变化?...
2024年销售假冒商品时,何种程度算作...
2024年公司欺诈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吗?...
2024年如何判断盗窃罪的预谋行为?...
2024年虚拟货币洗钱如何定罪?...
监外执行的决定过程是怎样的?...
广告合作
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