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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05-12 浏览:0
导读:农村土地纠纷时常发生。那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带着疑问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法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原则是什么?

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

  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农村土地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2021农村土地纠纷找谁处理?”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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