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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1-10-08 浏览:0
导读:军人作为保家卫国的卫士。由于其职业特殊性,军人不仅结婚需要特殊程序,这离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

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具体指的是: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2021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目前军人离婚案件法院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地方当事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此类案件可分二类:

  1、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规定》第二条:“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种情况《规定》没有明确,但从《规定》第二条所表述的语言上,应该理解为给地方当事人的一种选择权。即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但并不排除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孙佑海、吴兆祥、孙茜三同志撰写的“《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认为:对于当事人一方为军人,另一方为地方当事人的,赋予地方当事人以选择权,就军人婚姻家庭案件,可以向军事法院或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又有利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张印富律师亦支持此种观点。故,依据《民诉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种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值得注意的是《规定》第九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规定》颁行后,《民诉意见》第11条是否还有效。笔者认为《规定》规定的是“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并未规定地方当事人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二者不冲突,《民诉意见》第11条依然有效。

  第三、军人对地方人员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特殊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判原则。《规定》第四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军事法院,或者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但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除外。”也就是说根据两便原则,对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军事法院,或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管辖,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除外。

  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正式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参照军人确定管辖。

2021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

  1、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

  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而且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若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如果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

  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若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即便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配偶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谓重大过错的情况,主要指的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年军人离婚法律怎么规定?军人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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