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常重视贫困学生的教育状态,每年都会发放补助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但是领取补助需要满足条件的,那么贫困学生补助的条件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贫困学生补助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贫困补助一般都是在每年的11、12月的下旬发放。关于2021贫困补助到账时间,有多种补助,具体当地政府规定。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的发放时间基本上都是在每年的11、12月的下旬,符合国家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对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一次,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具体的助学金到账时间各个学校是不同的,可以咨询学校管理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老师。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贫困生补助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我们的律师将会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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