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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3-03-31 浏览:0
导读:劳动仲裁工伤骨折一般赔7个月或者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仲裁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不仅仅是根据本人工资来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骨折的伤残程度和治疗时间等因素也需要纳入考虑,赔偿标准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确定的。大律师网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劳动仲裁工伤骨折怎么赔偿?”的相关问题。

劳动仲裁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劳动仲裁工伤骨折一般赔7个月或者9个月的本人工资,1.工伤鉴定结论: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确认是否为工伤骨折。2.伤残程度:骨折伤残程度越高,赔偿金额也就越高。3.治疗时间:治疗时间越长,赔偿金额也就越高。4.工资标准:赔偿标准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赔偿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骨折的赔偿金额一般在7个月至9个月的本人工资左右,但具体数额还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仲裁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败诉方承担劳动仲裁费用吗?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一方主观恶意或者滥用诉讼权,则可能会根据情况增加败诉方的费用承担比例。劳动仲裁的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即申请人和应答人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最终判决中有一方败诉,则该方需要自行承担自己的费用和对方的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

  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两大类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的前提,是劳动者认可该裁决,如果劳动者不服该裁决,于15天的法定期限内可提起诉讼,则仲裁裁决并不产生终局效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只赋予了劳动者提出诉讼的权利,用人单位对于此类裁决不服,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起诉的,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在3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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