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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要怎么认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2-05 浏览:0
导读: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2024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要怎么认定?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4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要怎么认定?

  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况有什么?

  有以下情形的公证遗嘱会被撤销: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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