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未涉及的财产如何继承?
1. 如果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没有被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所有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未提及,这些财产仍然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2. 当其中一方去世,未在离婚协议中分割的共同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将进入遗产继承程序。首先,应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然后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如父母、子女、配偶)按照法定份额进行继承。
相关法条: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离婚后发现的隐匿财产如何进行继承?
离婚后发现的隐匿财产的处理主要涉及《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没有涉及,另一方仍有权要求分割。在一方去世后,这部分财产的继承问题则需要根据《继承法》来处理。
首先,如果被发现的隐匿财产是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后发现,原配偶有权要求重新分割。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签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该隐匿财产属于离婚后发现的个人财产,并且该人已去世,那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这部分财产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即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配偶、子女、父母;(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对于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其继承问题需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建议在离婚时尽可能详尽地分割共同财产,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援助,应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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