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加强“三项协作” 提升案件查办水平
今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龙文纪委坚持围绕“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这个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加强案件检查室与相关业务室的“三项协作”,着力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加强与信访、案管室的密切协作。案件查办之初,重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特别是深度挖掘和利用被举报人相关信访历史、举报人的举报动机等信息,对于排摸的违法人员相关信息及时与案管室进行比对,确保各类违纪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加强与审理室的密切协作。案件查办过程中,加强检查室与审理室之间的沟通配合,协调审理提前介入,充分发挥审理在认证事实、提取证据、准确定性、恰当处理、完善手续、规范程序等方面的作用,对于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审理的重大或疑难案件,再进一步调查处理、完善手续,以便有效缩短案件查办和结案的时间,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快查快结。
加强与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密切协作。一方面,对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特别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由检查室及时介入,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推动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对于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易发单位、部位、环节或领域,以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由行政监察部门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治理,查处一个、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真正使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有机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