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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企业纾解 公积金缴纳压力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09
导读:XX报讯 3月18日,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发布第二批8个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其中,我市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帮助企业纾解公积金缴纳压力的案例入选。中山市某运动器材公司是一家有几千名......

XX报讯 3月18日,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发布第二批8个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其中,我市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帮助企业纾解公积金缴纳压力的案例入选。

中山市某运动器材公司是一家有几千名职工的民营企业。此前由于该公司未为部分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公司为80名员工补缴公积金合计118万余元,该公司遂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达到拖延缴纳公积金的目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公司资金链面临更大压力。得知这一情况后,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黄嘉焯律师、黄锐彬律师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助企扶企的决策部署,主动为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两名律师就该公司延期补缴住房公积金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延期补缴公积金对企业员工权益的实际影响等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允许公司短期内缓缴公积金,不仅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经营,而且有利于引导企业主动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化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冲突,更好地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律师起草了法律文书,并通过微信积极与中山法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联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法院通过微信远程调解方式,促成公积金中心与企业达成调解,该运动器材公司同意一次性撤回80件不服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决定行政诉讼案件,中山市法院依法出具准许公司撤诉的《行政裁定书》,准许该公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再补缴住房公积金。

就在中山法院出具《行政裁决书》的同一天,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允许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延期补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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