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中山律师 >> 中山动态

本市提取公积金,取消所有证明!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26
导读:为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联网数据核查等方式,已取消办理涉及本市的提取公积金业务所有相关证明。一、职工死亡提取取消《职工死亡证明》,使用医院......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联网数据核查等方式,已取消办理涉及本市的提取公积金业务所有相关证明。

一、职工死亡提取取消《职工死亡证明》,使用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的火化证,不需再单独出具死亡证明。

二、在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职工,职工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的提取差额部分的,职工及其配偶的中山市住房证明不需提交,由中心通过部门联网核查。

三、住房贷款购房提取无需提交《个人信用报告》。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