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中山律师 >> 中山动态

中山市:出台约谈工作制度 对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从严监督管理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01
导读: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及时有效制止和防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近日,中山市纪委出台了。 据悉,明确了约谈对象为该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约谈”......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及时有效制止和防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近日,中山市纪委出台了。

据悉,明确了约谈对象为该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是指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采取约谈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生活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反“六大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核实或警示提醒、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

同时,规定了约谈的四种方式。日常谈话: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其查找存在不足、理清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等。廉政谈话:对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新入职和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遵守“六大纪律”等提出要求。提醒约谈: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问题,线索模糊、可查性不强的问题;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中存在违反“六大纪律”尚不需要进入纪律审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对其进行警示提醒并要求予以整改。工作约谈:对一定时期内开展的重点工作,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认为需要了解该项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时,对该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此外,还规定,约谈按照层级管理原则进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对分管的机关室干部、联系的镇区纪委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谈话。廉政谈话,提醒约谈、工作约谈视具体情况进行;并填写,提醒约谈还要制作谈话笔录,由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约谈对象就约谈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组织实施约谈的室要及时将约谈的所有档案材料进行归档,统一管理。

责任编辑:纪检编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