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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机制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05
导读: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本地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法和保障机制,经与舟山市司法局多次协商、沟通,近日,两家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

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启动以来,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本地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法和保障机制,经与舟山市司法局多次协商、沟通,近日,两家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办法》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主要适用于六类案件:信访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事实、证据或适用法律不服,或在法律认识上存在重大分歧,不接受检察机关解释疏导,久访不息的案件;经检察人员多次释法析理,信访人对检察机关已作出或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仍不服,重访、缠访、闹访的案件;信访事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已经引导信访人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信访人仍坚持认为应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信访人申请要求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信访案件;重大疑难、或群体性、敏感性信访案件,采取其他形式难以解决,检察机关认为律师适宜参与的;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的的其他案件。

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将通过联系会议制度、律师值班接待制度和律师评析机制,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律师可以根据信访人和信访案件的实际,灵活采取通过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开展释法劝导、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等七种工作方法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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