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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联合舟山医院出台意见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医疗保障工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05
导读: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医疗保障支持,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落实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近日,舟山市检察院联合舟山医院出台《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对职务犯罪案件......

为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医疗保障支持,进一步强化办案安全,落实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近日,舟山市检察院联合舟山医院出台《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医疗保障工作进行规范和强化。

根据《意见》精神,市检察院将在办案区设立专用医务室,负责专用医务室的日常管理及医疗急救设备和常用药品的使用。舟山医院负责配备必要设备和药品,通过定期查验与更新,确保设备性能完好、药品正常使用。同时,舟山医院将提供按照办案安全要求建立的涉案人员专用医疗用房,并在市检察院使用过程中给予必要协助。

除应市检察院要求选派转业义务人员到制定办案点对涉案人员进行体检或医疗救助外,舟山医院还将办案需要和诊断情况提供针对涉案人员的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体检绿色通道、检察人员代挂号取药等合作框架内的服务项目,并通过简化流程,确保医疗救助服务及时介入。

为规范和便利沟通协作,双方分别确定了从分管领导到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联系人员名单,并明确规定,如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市检察院需要舟山医院提供医疗保障的,由双方确定的专人定点联系,通过明确权责,提高沟通和工作效率。

此外,市检察院和舟山医院还建立了查询培训机制,通过规范运作,建立长效机制。市检察院确定专人通过绿色通道查阅涉案人员在舟山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体检信息并对相关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市检察院每年对自侦检察人员开展至少一次基本急救技能培训,舟山医院给予培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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