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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个税改革第一波“红利”正式释放 珠海市168万纳税人将受惠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2-17
导读:从市税务局获悉,珠海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执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即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从市税务局获悉,珠海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执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即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此次个税改革影响面广,范围大,将惠及珠海市168万纳税人。

据悉,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先执行新税法过渡期政策。

为将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落到实处,珠海市税务局按照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要求,打好多项税改措施“组合拳”,提前开展信息系统搭建,密切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大宣传和培训辅导力度,做好过渡期及后续相关工作,确保新税法实施各环节前后呼应、衔接顺畅,纳税人最大程度享受到改革红利。“都在说个税在改革,具体怎么改,又怎么适用新政策,大家都一知半解。通过参加税务部门的培训和答疑,许多政策疑惑一下子解决了,个税政策怎么用我终于真正弄懂了!”横琴新区丽新文创天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车经理如此感慨。

为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不仅拿到实在的真金白银,税务部门还从信息系统入手,减少纳税人申报成本,进一步减负。“珠海市税务局和横琴新区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首先试点上线个税扣缴客户端,目前客户端已推广81000多户,推广率100%。对纳税人逐一跟踪辅导,确保客户端全覆盖。积极稳妥推进信息系统切换,清理历史数据3批25000多条。”珠海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1-9月我们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近500万元,我们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多,目前在职员工有2700多人,大部分都处于中低收入水平,这次改革给我们带来的红利非常大,有1000多名员工在新的政策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零,真正减轻了大家的负担,也更有利于我们企业的发展。” 珠海市横琴新区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李小姐说。

据介绍,本次个税改革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还新增6项专项附加扣除,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都列为专项附加扣除,但具体实施细则和所需申报材料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

释疑

9月工资10月发同样减税

扣缴申报与事实不符将被核查纠正

若9月底依法发放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是否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发放的是10月工资,无论9月还是10月发放,均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

对于即将迎来新个税的过渡期政策实施后首个申报期,珠海市税务局和横琴新区税务局均提醒纳税人要注意区分政策适用的几种情形:一、纳税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二、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需要提醒的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税,如果10月份再发放第二次工资,需要与第一次工资所得合并计税,不能再扣减一次5000元了;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节长假而将10月份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上述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则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税务机关会实事求是地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

9月份正常发放的当月工资仍需按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现行税率表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扣缴申报与事实不符的,税务机关后续会进行核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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