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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发改系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04
导读:各区发改部门,富山工业园、航空产业园、斗门生态农业园: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发改系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发改系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

各区发改部门,富山工业园、航空产业园、斗门生态农业园: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发改系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市发改系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附件:珠海市发改系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发改系统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发改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全部对外公开。以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有序推动全市发改系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确定公开范围。本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主体。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全市发改系统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分别负责公开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的项目信息,重点公开全市发改系统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1.批准服务信息。按照标准化工作要求,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各级发改部门窗口,主要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核准、节能审查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通过本单位官网或上级部门公众信息网、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公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投资概算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项目备案结果、节能审查意见、招标事项核准结果等。具体信息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批准机关等。其中,项目核准结果、项目备案结果信息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综合管理平台统一公开。

3.招标投标信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制定出台《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要求市相关部门督促招标人或自行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部门官网依法依规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信息公开、招标投标违法处罚等信息。

4.行政处罚信息。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本单位官网或上级部门公众信息网等,依法依规公开对企业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行为予以处罚的信息。

5.投资计划信息。主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等投资计划。

6.其他相关信息。各级发改部门制作、保存的依法依规可以公开的其他项目信息。

畅通公开渠道。

全市发改系统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综合利用本单位官网或上级部门公众信息网、珠海网厅等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用珠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做好项目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和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市、区发改部门要做好各自审批系统与公开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同步发布。依申请公开方面,市发改局有关科室和各区发改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依法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强化公开时效。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以及招标核准、节能审查等批准结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不能在12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进一步落实项目审批前公示制度。全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时,应当听取公众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公开同时,作为项目批前公示,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集公众意见。需要批复项目建议书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小于二十日。

运行维护好珠海市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推行投资项目一网申办、信息共享、在线监管。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归集市、区各部门涉及投资项目相关审批信息,方便公众、相关单位查询和监督。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发改部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局负责的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作为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局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市发改局办公室要完善政务公开的机制体制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市发改局各科室要在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制作、保存的项目信息。

加大考核力度。全市发改系统要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对工作推动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市发改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发改部门要定期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项目法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等。同时,市发改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定期对全市发改系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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