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18年9月30日,珠海市金湾区粮食局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在《金湾区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1家粮油仓储企业;在《金湾区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3名检查人员对被抽中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粮食企业持有珠海市金湾区粮食局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证件记录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仓储设备设施符合粮食储存条件;企业经营资金运转正常;该企业做好了敞开收购当地粮食的准备,但2018年度没有发现粮食收购业务,原因一是当地粮食产量较小,所生产粮食基本用于生产者自给;二是该企业主要从事粮食储备业务,所需用粮均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检查结果显示:被检查企业没有发现违反《广东省粮食收购许可管理办法》的行为。
公开时间: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