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传真:0756-5538151
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大环村侧
建设单位: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斗门区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大环村侧,项目租赁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矿泉水开采生产,年产矿泉水4万立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反渗透设备1套、超滤设备1套、灌装设备1套。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00年7月,自行编制完成的《斗门县凤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2000年7月19日以予以批复。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声环境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反渗透设备、超滤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
中2类标准要求。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