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珠海律师 >> 珠海动态

年度考核来了,不合格将停止发放待遇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17
导读:日前,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对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的管理与服务,珠海现就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2018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终止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日前,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对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的管理与服务,珠海现就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2018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终止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据悉,此次考核的对象为2012年评定但仍在享受购房补助的高层次人才,2013—2016年评定的高层次人才,2015—2016年评定的青年优秀人才。对人才考核内容主要为工作中的德能表现及成果实绩;在岗及流动情况等。
以下四类情况,人才将终止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具体为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考核对象离开珠海市或不再与珠海市用人单位履行工作协议;考核对象在珠海市内流动的,超过3个月未提供新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视同已离开珠海市,终止待遇;考核对象变更后的工作单位不属于《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适用范围的。
链接:
考核办法
请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按下列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1.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填写《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或《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在技术研发、金融创新、管理创新、创意设计等方面的贡献,管理项目或经营管理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个人职位变动情况等。
2.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考核,核实个人自评情况,加具考核意见,并填写《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人员汇总表》和《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年度考核人员汇总表》。
3.考核结果报备。各用人单位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考核材料报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其中电子版可用U盘拷贝,文件名为“单位+2018年度人才考核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20211、222228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社局服务窗口大楼三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电子邮箱: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