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朋友来横琴,暂未找到心仪工作但想“先落户、后就业”怎么办横琴招才引智落户政策再传好消息,条件再放宽。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毕业期限要求由3年放宽至5年。快来了解一下详细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吧!
一、申请条件
毕业五年内的双一流大学、世界排名前500大学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珠海市以外的人才即可申请迁入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专门开设的学历人才专户。
▲珠海市以外的人才指:符合上述条件且户籍关系在珠海市以外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网址
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
三、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窗口服务电话:0756-8841168
四、办理材料
《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认证材料:
1.国内学历的,提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它相关辅证材料。
▲申报材料递交窗口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
▲辅证材料由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审核情形要求申请人提供。
五、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
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业务办理→网上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将送达经办机构审核。
▲尚未在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的,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申报。
网上预审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办理“申请管理”栏查询进度。
窗口审核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
结果告知
1.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同意引进的审核结果。申请人收到审核结果后可到经办机构办事窗口领取《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
2.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凭《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才引进证明》及入户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告知方式:
1.短信方式;
2.登录横琴新区人才引进系统的业务办理“申请管理”栏自助查询。
办理时限:
1.网上预审:2个工作日;
2.窗口审核:2个工作日。
▲情况特殊的,由经办机构通过约谈方式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