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 >> 危害国防利益罪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概念
时间:2016-09-23 大律师网 [复制网址]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