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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青海-西宁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19 17:48

    婚姻家庭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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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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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 西宁 解答问题:90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因此,我国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变通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回复于 2021.07.20 09:3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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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20条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我国法律对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

      回复于 2021.07.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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