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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主一人名下的房产,后经家庭成员协议分割(包括配偶),现法院要按一人房产执行抵债,该怎么办?

    河北-邯郸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7-31 11:00

    房主一人名下的房产,后经家庭成员协议分割(包括配偶),现法院要按一人房产执行抵债,该怎么办?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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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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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邯郸 解答问题:6020条

      婚前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婚前购买房产,房产由一方出资购买,出资方登记在对方名下。例如:房屋由男方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结婚了,那么赠与成立,房产是两人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结婚,那么女方应当返还该房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从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回复于 2021.08.02 14:2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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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91条

      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你与丈夫王某现在居住的房产你丈夫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首付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且产权登记你丈夫一人名下,所以你们可以对该房产协议处理,如果达不成协议,法院将会判决该房产归你丈夫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你丈夫一人的个人债务,你与丈夫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由你丈夫对你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回复于 2021.08.02 15:0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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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1、协议分割是指双方自己决定如何分割,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

      2、判决分割是指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3、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如果有婚前协议的要考虑协议,赠与一方财产不予分割,一方生活专用品不予分割。

      婚前房产不予分割,父母赠与一方房产不予分割,婚后共同买房,不管房产证上有无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8.0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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