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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离婚的房屋分割

    安徽-六安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8-02 11:45

    子女离婚的房屋分割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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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六安 解答问题:9051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因此离婚时,涉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屋分割问题,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用公积金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对半分,也可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分割方法。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8.03 14:3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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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现在为大家回答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结婚前购买的房屋说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就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依据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在离婚分割房子的时候,法院会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照顾孩子这一问题,也会尽量考虑到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者能够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说一方已经拥有房屋,而另一方生活困难,无房屋居住,则会考虑将房屋分割给有房屋需求的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8.03 15:1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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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8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当事人双方都要遵守。
      但是此条有一个隐含的条件,就是协议的生效以当事人双方离婚为前提。2011年8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条明确地规定了离婚当事人双方离婚未成,之前签订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复于 2021.08.03 16:0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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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六安 解答问题:5758条

      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分割所谓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国有化和征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一般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由于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不属于物权中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出具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法律上讲,小产权房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明确的。《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产权房所有人对小产权房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8.0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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