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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但尸体已经火化不能做尸检,这官司能打赢么?会低于50%吗?

    黑龙江-鹤岗医疗纠纷人气( 回答(6)发表于:2021-08-23 20:39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但尸体已经火化不能做尸检,这官司能打赢么?会低于50%吗?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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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鹤岗 解答问题:5254条

      尸体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尸体。<br>医疗事故发生以后,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由于患者死亡是医疗事故中的特殊情况,<br>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br>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br>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br><b>法律依据</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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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24 13:5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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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49条

      医疗事故如何取证:1、询问证人及当事人,即通过对知情的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2、收集有关物证,即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种实物并予以妥善保全,如药品、血液、组织、器官、尸体、医疗器械等。3、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即对有关物证适用专门技术或者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如药品检验、组织器官检验、尸体解剖、医疗器械检测等。4、调取原始书证,即向当事人、证人调取能够反映医疗事故争议事实的原始记录、单据、有关技术资料等。
      <br><b>法律依据</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8.24 14:3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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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2383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br>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br>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问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br>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br><b>法律依据</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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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24 14:5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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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鹤岗 解答问题:9857条

      太平间是医疗机构存放尸体的临时场所,患者死亡后,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都应将尸体立即送医疗机构的太平间存放。医疗机构负有暂时存放尸体的职责,但是不是长期存放尸体的场所,且太平间空间有限,因此尸体在医疗机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周。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在完成尸检后,死者家属有义务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当死者家属在患者死亡2周后仍未对尸体作出处理时,医疗机构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尸体的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还要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医疗机构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承担。
      <br><b>法律依据</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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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8.2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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