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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继承

    内蒙古-赤峰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2-09-21 12:06

    我父亲1949年出生,下有2儿一女,九几年时为大儿子另外买了房,房产在我一个爹爹手里,但我哥哥不听管教,离家出走,在外触犯法律,判了7年,出狱后99年回家一次又离家出走,至今不与家人联系,他从未为家里作任何贡献,也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今我父亲年迈,今天带着村干部到团林镇土管所找负责人在他办公室写了一份资料具体内如下:财产分配责任申明书本人李成贵现年64岁,楼房一栋(两层)附属屋10见,分配给李中华继承,并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特申请土地主管部门过户给李中华。此财产分割本人自愿自行分配与土地主管部门和村组干部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李成贵2012年7月3日(手印) 但是土管所那个负责人以公事众多为由推脱此事,让我父亲把写的资料先带回来,等有时间了在办,问那负责人什么时候有时间,他说估计下半年都没时间,听他的意思就是不给办。难道我们还应该给他送点钱才行吗? 请问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玩忽职守?我该怎么办?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他吗?请您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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