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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好心律师帮帮我家,我能起诉国土局吗?

    河北-唐山行政诉讼人气( 发表于:2016-06-09 09:25

    本人是唐山市丰润区某村村民,2010年本村村民甲和乙向区国土部门举报我家宅基存在违法超占行为,后区国土部门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冻结了我父亲的退休金工资卡,因为举报我家超占的二人同样存在超占行为,所以我家也将其举报至了区国土部门,国土部门经调查取证证实情况属实,后依程序也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并告知了我家,法院随即解冻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没想到时过6年,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冻结了我父亲的工资卡,我家要求相同对待问题,可是执行庭工作人员说,只收到我们一家的被执行申请,我家很惊愕,找国土局要说法,国土局工作人员(原人员已经更换)经调取卷宗后发现法院曾针对甲和乙的案件出具过一份不予执行的裁定书,我家很气愤为什么时过6年,法院出具这份裁定,区国土部门不告知我家,履行告知义务,我家询问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工作人员称卷宗里没有说明,需要调查,于是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调查后,区国土监察科科长才给了我们可笑的口头答复,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是,二人曾在1988年土地确权的时候缴纳过承包地罚款,我家要求其提供相关票据,监察科科长却不让看,让我家找法院索要,我家强调,我家是在国土局举报的超占行为,不是在法院,法院不会向我家提供任何票据,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这位科长就是不予提供,我家肯定这是一份错误的判决,可是因为没有卷宗的相关内容,我家无法指出具体错误,但是我能指出一处明显违背常识的错误是,其中甲的宅基是在1997翻建房屋的时候私自扩建才发生的超占行为,怎么可能在1988年就缴纳了罚款,甲是在用另一处以其名义所建违法宅基的罚款抵顶到了这处之上,可是监察科科长却说,区国土承认甲和乙宅基违法,已经将案件移交到法院,法院裁定错误让我们找法院自行协商,他们只负责移交移送,我家强调,既然区国土部门目前仍承认二人宅基违法,就应该将案件执行到位,申请复议或上诉,让法院裁定出正确的结果。可是无论我家如何要求,监察科科长就是一句话,找法院,裁定书及相关证据也找法院要,我家被迫只能去找法院协商,可是法院行政庭人员却只说了一句话,申请强制执行的区国土,让丰润区国土局去找他们,目前的情况是,同样是违法超占行为,我家长期被法院传唤、拘留、冻结存款,而甲和乙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公正性,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上级国土部门不是说涉法涉诉找法院,就是和监察科科长一个态度,国土部门已经履职到位,以至于现在一直没有结果,我想向各位律师求助一下,我可以通过起诉国土部门来解决问题吗?我家只想让国土部门将甲和乙的卷宗移交回法院,让法院裁定出正确、公正的结果,申请完法院强制执行,让事情得到公正的对待,还有国土部门2010年的调查答复意见书清楚的承认二人违法,时过6年我家通过信访要求区国土落实到位,监察科科长在书面的答复意见里只写到国土局已经认定甲和乙违法,已经在2010年5月8日移交法院,没有任何实质答复,明显是在敷衍、推托已经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还有其口头敷衍、推诿的答复情形的相关视频文件我家也已经保存,能够让法院判定给予行政处分吗?希望各位律师予以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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