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医疗事故的相关的赔偿标准
咨询一下医疗事故的相关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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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回复于 2017.11.02 12:58
我母亲因臀部骨折住院,在手术没做完就停止呼吸,医院的解释是麻醉药过量,请问我母亲应赔多少钱?七十多岁,山西运城
医疗纠纷
当时向法院申请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现在法院下通知让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选择不去 坚持做资料过错鉴定吗?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有不有律师?打过医疗事故的?我准备打官司,有不有律师帮我一下
医疗纠纷 1位律师回答
朋友是医院的医生,因为手术的操作不当和孕妇难产,导致夫妇死亡。现在孕妇的丈夫已经签了赔偿书,可是孕妇的家属还整天跑到医院闹,对医院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请问这种情况医院可以起诉对方吗?
婚姻家庭
我表哥因为医疗事故死亡,法院判定医院负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只是为了打这场官司我们就花了一万,还有现在尸体停在火葬场停尸费就三万多块。医院讲赔偿的时候表明这些费用都包含其中。请问合理吗?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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