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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公司是外商投资公司在牡丹江,后来我们用公司跟秦皇岛一个个

    河北-秦皇岛公司法务人气( 发表于:2017-12-25 09:51

    我们公司是外商投资公司在牡丹江,后来我们用公司跟秦皇岛一个个人在秦皇岛成立了公司,并注册了,注册资金2000万,合作的这个人当法人,注册的时候是在秦皇岛海港区的一个小办公室,后来这个法人在山海关租了一块地,因为公司做设备的需要生产经营场所,并说把执照迁过去,但是一直没迁过去,因为租的只是场地,所以盖厂房,当初合作人说他建设厂房,我们提供设备和技术,可是厂房没建好他说没钱了,我们公司就开始投资继续建 厂房也建好了,(是违章的建设)设备我们也提供了安装了,法人又说他不干了想退出,叫我们把前期投的钱退给他,我们没同意,他也不来了,厂里一直是我们公司自己承担着建厂安装的费用,直到6月份的时候设备试机好了,我们叫他这方来人看,看看能不能销售,或者一起都不做转让出去,结果看完了也没消息,在8月22日的时候,法人单方面的去工商局做了简易注销公司的手续,因为没有我方签字盖章,所以工商不予受理,在11月28日 他伪造了我公司的公章去工商按正常的清算程序注销公司,被我公司发现了,也去工商局查看了文档,确实是伪造的公章,我们分析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把公司取消后,因为我们生产设备和厂房现在是在他个人租赁的土地上,他是想没有了公司,我们建设的厂房和设备他可以占为己有,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报警吧,他是触犯刑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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