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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律师:下午好! 离婚诉讼法院立案。法院几次电话通知被告到庭调解,被告找理由不去直至不接电话。

    浙江-杭州调解谈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3-03 16:12

    尊敬的律师:下午好! 离婚诉讼法院立案。法院几次电话通知被告到庭调解,被告找理由不去直至不接电话。此情况下,法院通知原告到庭调解。原告到庭后,法庭调解员对原告说:被告不愿到庭调解和不同意离婚,法院开庭也不会判决你们离婚;还动员原告撤诉,为第二次起诉争取时间。同时告诉原告自撤诉之日起满六个月就可以第二次起诉。原告同意撤诉。 原告撤诉是在被动的情况下自愿撤诉的。请问:1.自愿撤诉与法庭第一次开庭判决有什么区别?2.因是自愿撤诉的,原告想在近期继续起诉,是不是要等到自撤诉之日起满六个月才能再起诉?3.期满六个月后再起诉,算第二次起诉(能不能在第二次起诉中得到最终判决离婚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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