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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想咨询企业的拆迁补偿。父母所在的单位是1990年由事业单位改成了企业,后几经变更后

    云南-昆明个人独资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11-27 17:35

    你好!想咨询企业的拆迁补偿。父母所在的单位是1990年由事业单位改成了企业,后几经变更后,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至2009年,负责人骗得了职工的签字后变卖公司土地后跑路了,使职工的生活陷入困境。2017年,之前购买了土地的开发商也通过法院的判决取得了土地的拥有权,2018年开发商准备开发该地块时清理出几亩土地和680平方米的房产依然属于原单位,现已被征用。他们单位的住房情况有三种,一是有产权的,二是无产权的集资房,三是少量公房。产权房开发商已拆,无产权房也给予了补偿,而父母住的是公房。之前说过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无产权房和住公房的老职工的住房问题,现在他们出尔反尔,只想用少量的资金打发了事,父母各自都是有40年工龄的老职工,从没以任何方式参加过房改福利房的分配。他们现在还采取断水断电的极端手段逼迫搬迁。我的问题是,他们如果强拆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能拿到补偿吗?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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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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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昆明 解答问题:6311条

      详细如下: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回复于 2021.03.11 15:5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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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27条

      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法律依据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http://zwgk.cangzhou.gov.cn/article5_new.jsp?infoId=707343 3、《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回复于 2021.03.1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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