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企业的拆迁补偿。父母所在的单位是1990年由事业单位改成了企业,后几经变更后
你好!想咨询企业的拆迁补偿。父母所在的单位是1990年由事业单位改成了企业,后几经变更后,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至2009年,负责人骗得了职工的签字后变卖公司土地后跑路了,使职工的生活陷入困境。2017年,之前购买了土地的开发商也通过法院的判决取得了土地的拥有权,2018年开发商准备开发该地块时清理出几亩土地和680平方米的房产依然属于原单位,现已被征用。他们单位的住房情况有三种,一是有产权的,二是无产权的集资房,三是少量公房。产权房开发商已拆,无产权房也给予了补偿,而父母住的是公房。之前说过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解决无产权房和住公房的老职工的住房问题,现在他们出尔反尔,只想用少量的资金打发了事,父母各自都是有40年工龄的老职工,从没以任何方式参加过房改福利房的分配。他们现在还采取断水断电的极端手段逼迫搬迁。我的问题是,他们如果强拆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能拿到补偿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详细如下: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回复于 2021.03.11 15:50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法律依据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http://zwgk.cangzhou.gov.cn/article5_new.jsp?infoId=707343 3、《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回复于 2021.03.11 16:28
私人律师 1位律师回答
最近遇到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想找个事务所咨询下,关于房地产的,就是产权年限的问题。
刑事辩护
经济纠纷
结婚10年后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候,要用到到户口本,男方不给户口我本人可以去派出所说掉了补补办?
刑事辩护 2位律师回答
我家已搬迁到省城,户口已不在农村,家里那些宅基地属于个人的产权房,宅基地能在政策性拆迁获得赔偿吗,具体怎么赔偿?
房产纠纷
2010年的回迁房,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产权?请问拆迁安置房几年之后才可以拿产权?房子性质会改变吗?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的房子,一方已自愿把自己的房产产权让给了另一方,已经在公证处公证,也已过户到一方单独所有,请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吗?
交通事故
商品房产权是60年的,产权到期了 这房子是属于谁的?政府还是开发商?
房产纠纷
我们农村的集体用地被占用了,但是对方说有相关的文件能证明这些地的产权是他们的,我们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