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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大讲堂
第50期
如何收养孩子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益
导读: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
收养法内容
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
收养的办理程序
领养小孩以及特殊收养条件
成立效力
收养不合法,保险也无效
一、
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法规。
收养法内容
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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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依据
收养是与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法律依据有很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规定中国收养制度的最主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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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建议
根据公安部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梁志毅提出建议修改《收养法》,增加收养对象,被拐卖解救儿童若在1年内经过寻找还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就应该被依法收养,以此保护被拐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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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
⒈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要怎么样去收养一个孩子?收养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收养后您及您的家庭将有什么样的责任与义务?收养、两个字、联系的却是您及您的家庭和您将收养的孩子的未来,陌生人,变成亲人,原本就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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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法定条件
收养的办理程序
二、
怎么样才能收养孩子
2015年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收养子女,不是仅仅想要收养就可以的,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合法的收养子女,本文将详细介绍收养子女的条件。
领养小孩以及特殊收养条件
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这两种收养方式各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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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收养条件是什么?
2015年的收养条件是什么?收养子女,不是仅仅想要收养就可以的,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合法的收养子女,本文将详细介绍收养子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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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手续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须出具国外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旅游证);港澳台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有关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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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益
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到所在的房管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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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
成立效力
三、
案例分析
《收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收养不合法,保险也无效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收养关系人身保险合同索赔案。吴美娜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兰州分公司(简称太保)、王亚杰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简称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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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霞收养案案例分析
吴红霞和吴青霞是亲姐妹,她们的母亲孙文华于2003年8月13日因病去世,她们的父亲在2002年11月7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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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吗
郑中旭与谢梅原系夫妻,于1991年3月16日经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婚生男孩郑成智(时年3岁)由谢梅抚养,郑中旭每月负担孩子抚养费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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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是否兼得生父遗产
况刚于1956年出生,当其3岁时,由于父母无力抚养,其父况炳南和母遂将其送与无生育能力的周昆夫妇收养。2011年况炳南病逝,留有祖屋瓦房6间,况刚的大哥况健遂将瓦房6间等遗产分给了况刚的五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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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收养是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法律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基本上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我国收养法对此也做了相同的规定。《编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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