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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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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丽律师,中共党员,东华大学MBA,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破产与不良资产法律事务部部门副主任,北京盈科优秀民商事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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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不赔?

周亚丽律师 时间:2025-10-14 浏览:60
导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订立的原因 满足条件 补偿 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订立的原因

满足条件

补偿

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法定

1、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满足“双十”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推定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到期,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情形

条件

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续签


员工不续签

公司给的条件不变或者提高

不赔

公司降低条件



经济补偿金的限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超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十二个月的工资。当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数额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且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无固定期限双倍差额的限制:劳动合同法对于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截止时间没有作出限制,故只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状态仍处于持续状态,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义务。


本文作者:周亚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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