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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合同条款变更申请范文模板(标准版)

发布时间:2019-07-17 09:19:36 浏览:0
  合同变更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下面小编将为您提供2019合同条款变更申请范文模板,欢迎参阅及下载!

2019合同条款变更申请范文模板

  (填写改签后合同主体公司名称):

  本人姓名王某某,身份证号码xxx,与xxx(改签前合同主体公司名称)于x年x月x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起止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以上合同时间请填写原合同信息)

  现由于平等协商原则,本人主动申请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为 (填写改签后合同主体公司名称),合同起始时间为x年x月x日,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自动计入变更后公司。

  鉴于变更后劳动合同主体承认其之前在原劳动合同主体的连续工作年限,本人将放弃本次劳动关系调整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变更的特征是什么?

  第一 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变化)。

  第二 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是合同的非根本性变化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合同内容已全部发生变化,则实际上已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一个新合同的产生,并且对原合同关系所作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仅限于非要素内容,例如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履行时间、价款及结算方式的变更等等。在非根本性变更的情况下,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性质上不变,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学说上称为具有“同一性”。如果合同的要素内容发生变化,即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化,导致合同关系失去同一性,则构成合同的根本性变更,称为合同的更新。何为重要部分,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和一般交易观念加以确定,①如合同标的的改变,履行数量或价款的巨大变化,合同性质的变化等,都是合同的更新而非合同的变更。

  第三 合同的变更通常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变更有两种:

  一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变更,即约定的变更;

  二是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即法定的变更。

  我国《合同法》第五章所规定的合同变更实际上就是约定的变更。

  第四 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2019合同条款变更申请范文模板(标准版)”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文章阅读结束,点击范文即可下载使用

合同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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