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权,是指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申述、辩解和反驳,提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那么辩护权有哪些种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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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
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权法条
1、中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论证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2、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辩护的地位和意义
1、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刑事诉讼的进行依赖于控诉、辩护、审判三种职能交互作用,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刑事诉讼的进程。
2、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诉讼中的其他权利皆由辩护权而产生,或者密切相关,如申请回避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利等。
3、辩护贯穿于诉讼整个过程,自刑事诉讼启动时起至审判结束之前,不仅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对侦控机关的控诉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行使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诉讼权利。
4、辩护制度在诉讼中的意义,一是制约侦、控、审活动,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客观、全面了解案情、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案件质量;二是表现了诉讼的公正和民主,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以便充分发挥辩护的作用,是刑事诉讼民主化的重要表现。
通过上面的详细解答,相信您对辩护权法条以及辩护权的重要性有了一定了解。辩护权在诉讼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它可以给诉讼人一个辩护的权利,使案件得到更加公平、公正的处理。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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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k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