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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5-31 09:52:24 浏览:0
  在我国市场经营中,总有个别经营者采取有违商业道德,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去进行市场竞争,从而使自己获得高额利润,却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它是有一定的构成要件的,下面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了解一下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知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当中明确的将构成的四大要件进行了罗列,分别是行为主体为经营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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