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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09 14:23:41 浏览:0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害时,可以要求对方来赔偿。那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呢?针对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了解看看吧,希望有所帮助。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据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有: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

  (8)其他证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如果是由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则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由于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若侵害人是两人以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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