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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找哪个部门维权?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1-10-25 16:24:30 浏览:0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不小心将银行卡丢失很有可能会被他人盗刷,那么银行卡被盗刷找哪个部门维权?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银行卡被盗刷找哪个部门维权?

  第一步:第一时间在就近银行或ATM机中存入少量现金并保存存款回执;以证明自己和银行卡的位置;

  第二步:拨打银行电话,告知客服工作人员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并将该银行卡挂失,并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被盗刷的事实和金额;

  第三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出具银行存款被盗刷案的受案回执并留下报警记录;以证明自己已经通过报警采取了救济措施;

  第四步:保存并整理以上的证据,与银行进行协调,要求银行赔偿持卡人的损失,若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盗刷银行卡属于盗窃行为的一种,超过1000元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即超过1000元就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了。

  3、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5、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银行卡被盗刷哪些人需担责?

  银行卡盗刷银行应当承担伪卡识别责任,持卡人应当承担妥善保管银行卡责任,

  1、银行作为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银行理应承担伪卡的识别责任

  2、持卡人的义务主要约定在其与发卡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之中,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持卡人对银行卡的妥善保管责任

  3、银行应当承担伪卡识别的责任,持卡人应当承担对银行卡妥善保管的责任。盗用人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一)盗用人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盗用人应对持卡人承担侵权责任,应返还财产并赔偿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银行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金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将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类案件的盗用人短期内常常无法查出,也就无法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责任。这样一来,责任的承担就自然落到了发卡银行和持卡人自己身上。

  (二)发卡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储户存款安全保障义务。银行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服务,应当确保该卡内的数据信息不被非法窃取并加以使用。并且,银行作为发卡行及相关技术、设备和操作平台的提供者,在其与用户的合同关系中明显占据优势地位,银行理应承担伪卡的识别义务。发卡行未能充分尽到对于系争银行卡的交易安全保障义务给持卡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三)持卡人

  与发卡行一样,持卡人的义务主要约定在其与发卡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之中,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持卡人对银行卡的妥善保管义务,不过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判例中法官也往往是结合生活经验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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