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 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个别性,也称独特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而且增值; 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
以下就是一些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由此看来,不动产抵押活动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却十分复杂。如果分不清抵押物的性质,看不清抵押物所属的法律关系,很可能使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