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渎职罪追诉期是多长,渎职罪的追诉期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18-02-15 16:41:32 浏览:0
  一、渎职罪追诉期是多长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根据刑法的规定,罪名都有其追诉期你。一旦超过了追诉期限,犯罪行为不再追诉。那么渎职罪追诉期是多长呢?渎职罪的追诉期怎么计算呢?请随大律师网小编往下看。

    一、渎职罪追诉期是多长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渎职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一)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三)结果犯渎职罪的追诉期的计算

    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五)追诉时效的中断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对渎职罪追诉期是多长,渎职罪的追诉期怎么计算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