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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的?

发布时间:2022-12-06 15:21:57 浏览:0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人的?

  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权人为准。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根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利人确定产权人。安置房是房屋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安置房的产权人也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来确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登记簿上有错误的,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安置房的产权人。

安置房怎么确定产权?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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