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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债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吗?房产税缴纳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10-22 14:18:19 浏览:0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规定了房产税的相关法律依据。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详细介绍下房产抵债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吗?房产税缴纳标准是多少的法律常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房产抵债的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企业抵债取得的房产,无法取得权证或尚未过户的,属于产权未确定的房产,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9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会计处理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九条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于抵债资产应按会计制度规定的人账价值计价缴纳房产税。

  还需注意,地价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税的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相信大家看了以上内容,对此有所了解,这样对您日后会有一定的帮助。

房产税缴纳标准是多少

  1、从房价计算来征税:一般是将原来房子的产值减去10%到30%后,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征收房产税。

  2、从房产租金来征税:一般就是房产出租的情况,征收房产税的话,就是将房产价值减除10%到30%来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缴纳税费的计算:以房子原来的产权价值来计算的话,一般就是房产税的缴纳费用,是房子原来产值减除10%或者是30%之后,按照1.2%的比例来征收。如果是以房子的租金来计算的话,那么房产税应该缴纳的费用就是房子租金的收入,按照12%的比例标准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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