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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纠纷签证问题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8-05-09 14:52:54 浏览:0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因建筑工程承包双方对建筑工程承包责任及法律观念不强等造成工程款拖欠、施工质量差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案时有发生。一般,工程造价纠纷主要发生在招投标、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合同、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等等方面。以下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工程造价纠纷签证问题如何应对相关内容。

工程造价纠纷签证问题如何应对?

  一、即时签证以免遗忘。这主要是指隐蔽工程的签证和施工过程同步中的需及时处理的签证。如:基础开挖、打桩、排水,基础土石方崩塌清理、基础施工中支挡土板,基础障碍物拆除等的签证,这些事情一旦发生即需验证和处理,如不及时,现场各种情况就全发生改变,时间长了也容易遗忘。

  二、一事一办不致混淆。有些工程项目的签证,施工方已报给建设方,可是建设方工地代表不在当时签证,而是在签证上写上“结算时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处理”等字样,到结算时,因签证很多,情况各异,结果造成混淆。如果在收到签证的当时即会同施工方验证签证,并按当时施工现场的情况分别计算增减项目的工程量,条理就很清楚。如:某设计变更通知要求取消某轴线间的隔墙,这时,该段隔墙尚未施工,此时签证,不但不须计算该段隔墙的拆除工程量,还应减去该段隔墙的原预算工程量。

  三、平时留心做好记录。不重视现场记录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大忌。工地上每天发生许多事,有的极需当时就记载下来,如果没有记录下这些事情的具体情况,在工程结算时就有可能失去有力的凭证。例如基础塌方,发生在什么时间?哪些轴线之间?塌方量多少?这些只有记录得具体而详尽,工程造价才能准确地计算出来。

  四、熟悉规定避免重签。一种情况是工程造价中既列有按定额规定计算的工程量,又计算了具有相同内容的签证,如计算了监时设施费,又签证了搭设工棚费等。另一种情况是不执行定额中相应项目,而是另行签证,并且计量单位与定额规定不相符,如定额规定电气安装工程中的配管配线工程量应以实际铺设的长度为准,而签证时却按面积签定工程量。之所以签了这些项目的工程量,最主要的是由于建设方工地代表不熟悉定额规定所致,因此建设方工地代表应熟练掌握有关规定,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五、建立档案有利于结算。对各种变更通知、验收签证资料缺乏妥善管理也是施工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没有建立工程档案,造成签证损坏丢失;由于不记录或记录不详,很多重要情况遗漏。工程结算时,这个没有,那个不清,拍脑袋,凭回忆,各执一词,争执不休。

  六、签证手续务必健全。一是签证的工程内容要记载清楚,数据要有底可查;二是原始资料应一份不缺地附在签证背面;三是各方都必须通过现场验收、测量核实后才能办理签证;四是验收签证的各方代表最少应有两人参加,非合同约定的其他人都无权签证;五是签证至少一式三份,建设、施工、监理各执一份,各方工地代表签字后最好加盖单位公章,以防把签证变成个人行为。

  七、严谨审计废除错误。一是所有工程均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后的价款进行结算,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对有错误或涂改的签证,应坚决予以废除,按有关规定或以现场实际勘察测量的数据为准进行计算。

  八、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对错误较明显、价格较高、违背常规、违背原则的签证,应切实查找出原因。如查明确实存有私下串通、弄虚作假及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移交有关纪监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以期彻底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再次发生。

  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事先难以确定的造价设定分阶段预决算和确定工程最终造价的特别约定,与承发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例如分阶段工期及质量标准、分阶段备料工程款的支付及调整及竣工交付使用的限制等都有密切的联系,与政府的专业管理和社会的配套服务和中介机构的服务也有直接的关系。以上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陈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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