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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哪些?股东大会的发起人是谁?

发布时间:2019-01-11 10:43:10 浏览:0
  在公司的设置中,有一个股东大会,这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属于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往往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那么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哪些?股东大会的发起人是谁?

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发起人是谁?

  股东大会的发起人指的是召开股东大会的人,股东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也就是说,首次股东会由认缴出资额最大的股东负责召集并主持,决 定相关事项,之后再将召集与主持股东会的职责交由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或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哪个股东的出资额大,所占有的股份大,对公司的决策就享有更多的 话语权,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与主持,不仅体现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 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 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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