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肥缴纳(含四县一市);
2、处于缴存状态;
3、家庭名下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且使用次数小于等于1;
4、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且在放款前不断缴;
5、以家庭为单位房屋套数小于等于1(购房所在区域)。
备注:外地转本地公积金,本地公积金至少一个月(到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纳证明与缴存明细);公积金跨种类连续缴存6个月仍可以(缴存证明与缴存明细);外地省直+本地市直,本地市直主贷。
1、借款人通过网上或现场咨询,下载或领取相关表格
2、借款人持相关材料至管理中心业务受理柜面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批并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3、借款人持中心同意贷款的书面审批意见至“一站式服务”银行柜台,进行面谈。通过后,现场草签借款合同
4、银行通过人行征信系统对借款人、共有权人家庭个人信用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交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符合的,告知借款人原因及相应解决方案
5、担保公司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向管理中心申请发放贷款
6、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安排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