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为:
1.首先会根据申请人缴存的公积金计算,公式为: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总额(含预缴或补缴的金额)*2*80倍。
2.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根据规定,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元,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
3.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并且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80%;
4.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70%;
5.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60%。
6.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根据中心规定,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30万元,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