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非上市公司应该如何做股权激励

发布时间:2018-05-29 10:19:01 浏览:0
  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来让员工对公司发展建设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很多公司也采用这一模式赢得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有些非上市公司在看到上市公司采用这一制度后也想要尝试,那么非上市公司应该如何做股权激励?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上市公司应该如何做股权激励

  第一、分配要素上,非上市公司可以采用以最容易核算的eva为基本点进行,以分红权最为基数给予一定的股权对接,激励钱的来源是将企业利润增加的变动值进行二次分配;

  eva是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 )的英文缩写,是基于税后营业净利润和产生这些利润所需资本投入总成本的一种企业绩效财务评价方法。

  eva指标不仅能较好地从股东价值创造角度反映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效地促进企业规模和效率、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统一,同时还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纵向分解,成为一种有效的内部绩效管理工具。

  第二、在二次切分与对接上,传统方式是按照职位等级等进行,而我们华恒智信建议应该对核心人才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价,对不同人员有不同的要求系数。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差异,不同的员工对于企业的贡献大小不一,在进行股权分配时应该十分注意核心人员的价值评判,稍有偏颇就很有可能导致员工心理的失衡,使股权激励的模式达到相反的效果。

  非上市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不具备按照市场价值评价的股价,引入股权激励不是最科学的方式。华恒智信建议,非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分红权进行二次分配、对企业高管层进行不同的价值评价,对不同价值的员工赋予不同的薪酬系数,并随着其对企业的价值的变动对该系数进行阶段性调整。

  股权激励受到越来越多非上市公司的追捧和青睐。然而非上市公司中引入股权激励对企业而言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为股权的结构无法变动,企业每年增加的价值点也难以衡量。那么作为一家非上市公司,该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一般是面对企业的中高层干部,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为了实现对优秀员工的激励。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激励方式,上市企业以股价作为基数进行激励,便于核算,计量方式比较容易。而非上市公司没有办法按市场价值衡量计量方式不是很容易,企业价值评价准确性、企业价值增加的准确性、评价的科学性等是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激励面临的挑战性。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非上市公司应该如何做股权激励”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